違規放單、不付款、不回電!該國收匯大風險,謹防錢貨兩空!
發布時間:2021-11-10近日,我國駐阿爾及利亞大使館通過其官方網站發布了《關于對阿爾及利亞貿易收匯風險的提示》。
公告表示:近日,我處收到多起中國企業反饋阿爾及利亞企業、銀行在與我企業貿易往來過程中存在違規放單、不付款、不回電等失信行為的案件。我處在匯總情況后即聯系相關企業、銀行,敦促其盡快回應我企業訴求,妥善處理涉及款項。
為更好維護我出口企業合法權益,優化中阿貿易秩序,我處現結合近期所收案例提示如下:
訂立合同前做好盡職調查、全面了解交易對象的背景及實力。中國企業可通過官方渠道(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及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或其他商業渠道(互聯網查詢、向同業公司或行業商會了解交易對象等)全面調查交易對象的資信背景。
阿國政府規定國際貿易僅接受貨到付款(CAD)和信用證(LC)兩種方式,CAD方式將單據交銀行隨貨抵進口商,風險較大,常有阿國進口商收貨不付匯,LC方式成本略高,阿國政府要求進口商在銀行須事先抵押貨款的120%,對進口商資金流要求高,且因阿國經濟下行,外匯流失問題嚴重,阿政府對外匯實行嚴格的管制,我出口企業收匯周期長于國際平均水平。
我出口商應與阿進口商簽訂條款詳盡的正規合同,特別是對支付方式、進度,拖欠情形認定及賠償等關乎切身利益的事項要盡量明確。同時,建議明確拖欠問題的解決方式,如仲裁等。遇有商品規格、數量、交貨日期等變更事項,相關細節需由雙方書面確認并妥善保管,必要時重新簽訂合同,以免成為拒付或拖欠理由。
我企業應加強出口信用保險意識,在與阿企業交易時,選擇投保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有關險種,降低出口風險,減少可能的損失。此外,阿銀行機制不甚健全,管理落后,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導致銀行經營不正規,不講信用,不遵守國際慣例的情況時有發生,我企業應盡量選擇阿有實力的外資銀行或阿大型國有銀行,減少對方失信和違約風險。
一旦阿進口商出現滯付、欠款等情況,建議立即停止出貨,并在進口方付清欠款后再行交易,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切忌心存僥幸或對取消訂單、影響長期合作抱有顧慮,避免在已有欠款情況下擴大貿易量,導致欠款增多,給自身增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