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初夏青島金邦醫用口罩出口規定
發布時間:2020-06-22根據新規,自4月26日起,產品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書面聲明,承諾產品符合進口國質量標準和安全要求。
醫用口罩出口報關
醫用口罩出口報關時,備注欄錄入“防疫物資和證書編號”
1.發票、裝箱單
2.《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
3. 檢測報告(CMA、CNAS)及合格證(廠檢單)
4. 海關所需其他補充說明的文件
5.目的國客戶/海關所需要的其他單證
重要提醒醫用口罩等醫療器械
1. 生產企業出口醫療器械的,應先辦理產品出口備案、出口銷售證明(網址見文末),應當建立并保存出口產品檔案。內容包括已辦理的《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和《醫療器械出口備案表》、購貨合同、質量要求、檢驗報告、合格證明、包裝、標簽式樣、報關單等,以保證產品出口過程的可追溯。
2. 生產出口醫療器械的,應當保證其生產的醫療器械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要求,并將產品信息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 生產企業接受境外企業委托生產在境外上市銷售的醫療器械的,應當取得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第三方認證或者同類產品境內生產許可或者備案。
4. 不合格三無產品無論是何種貿易方式都無法正常出口。
5. 申報時注明是防疫物資,出口時按查驗指令通關,根據海關現場實施查驗的要求提供質量檢測報告(或現場抽樣送檢),且能提供三證齊全(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
我司海運還可到以下港口:
SYDNEY悉尼澳大利亞
LAUTOKA勞托卡斐濟
SUVA蘇瓦斐濟
NOUMEA努美阿新喀里多尼亞
PAPEETE帕皮提法屬波利尼西亞
LAE萊城巴布亞新幾內亞
PORT MORESBY莫爾茲比港巴布亞新幾內亞
未盡詳情敬請來電或者來我司咨詢,我司專業人員定會給你滿意的服務體驗。青島金邦國際物流在職人員都是:具備多年操作海運、空運、鐵路貨物的骨干,具備深厚的服務意識和理念,隨時洞悉運輸中可能存在的隱患;具備掌握世界各國、各地區代理運作習慣,保持長期良好溝通;具備分析各地區出臺海關政策解讀和分析,為客戶指明可預計分析和隱患;青島金邦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以來,我們一直以優惠的價錢和優質的服務提供給我們的客戶,如果您在進口清關過程中有什么疑問或難題我們能幫你解答的,可24小時來電(包括周六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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